各有關單位:
為履行《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落實《國家實施計劃》對二噁英等POPs物質的減排要求,我中心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共同開發了全球環境基金(GEF)“再生銅冶煉行業無意產生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UPOPs)減排示范項目”(以下簡稱“再生銅項目”或“項目”)。項目將通過政策標準完善、監管能力提高、最佳可行技術/最佳環境實踐(BAT/BEP)示范及園區管理示范、宣傳推廣等活動,以點帶面,推動再生銅冶煉行業二噁英、多氯聯苯、六氯苯等POPs與其他常規污染物的協同減排。
項目自2016年啟動以來,在2家再生銅冶煉企業開展了二噁英污染防治BAT/BEP示范,在10家再生銅冶煉企業開展了BAT/BEP示范應用推廣激勵計劃,并選擇了3家再生有色金屬工業園區開展了智慧化園區環境管理示范。通過示范項目實施,促進我國再生銅行業二噁英污染防治技術的升級,提高了園區管委會對園區內企業智慧化環境管理能力,為對項目成果進行評估和成果鑒定,項目擬選擇有資質的單位開展項目下環?萍汲晒u價工作。
一、項目目標
此項工作的主要目標是:按照《環?萍汲晒u價辦法》要求,對再生銅項目BAT/BEP示范和激勵計劃,以及再生有色金屬工業園區智慧化環境管理示范成果進行評估,組織相關專家開展成果鑒定,完成鑒定意見。
二、工作內容
此項咨詢服務工作預計將進行的任務和活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再生銅項目示范成果
梳理再生銅項目下BAT/BEP 示范和再生有色金屬工業園區智慧化園區管理示范成果,以及項目下編制的評估實施方案,針對成果鑒定給出意見和建議。
2、再生銅BAT/BEP 示范及激勵計劃成果鑒定
開展再生銅BAT/BEP 示范及激勵計劃成果技術成果的評估服務,逐步推進專家評審會進行多次審議,考察關鍵技術指標的技術先進性。給出技術評審報告,并擇優在技術推介會上進行介紹,精準安排對接洽談。組織專家召開成果鑒定會,給出鑒定意見。
3、再生銅項目園區智慧化管理示范成果鑒定
開展再生銅項目園區智慧化管理示范成果的評估服務,逐步推進專家評審會進行多次審議,考察關鍵技術指標的技術先進性。給出技術評審報告,并擇優在技術推介會上進行介紹,精準安排對接洽談。組織專家召開成果鑒定會,給出鑒定意見。
4、其它工作
參與項目相關溝通協調會和研討會等會議,準備會議資料,在會上介紹負責的產出內容,及時響應我中心以及利益相關方提出的疑問。
三、工作產出
本咨詢服務主要產出是:
產出1:實施方案(中文);
產出2:《再生銅BAT/BEP 示范及激勵計劃》成果鑒定意見(中文);
產出3:《再生銅項目園區智慧化管理示范》成果鑒定意見(中文)。
四、項目實施時間
本咨詢服務時間約為7個月。
序號 | 活動內容 | 1 | 2 | 3 | 4 | 5 | 6 | 7 |
1 | 編制實施方案 | | | | | | | |
2 | 梳理再生銅項目示范成果 | | | | | | | |
3 | 再生銅BAT/BEP 示范及激勵計劃成果鑒定 | | | | | | | |
4 | 再生銅項目園區智慧化管理示范成果鑒定 | | | | | | | |
五、資質要求
此項咨詢服務的單位至少需具備如下資質: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的法人機構;
2、具有5年以上環?萍汲晒b定工作基礎;
3、具備良好的組織能力;
4、熟悉斯德哥爾摩公約,具有國際項目成果鑒定經驗者優先。
項目負責人和團隊成員需具備以下資質:
1、項目負責人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需提供相關證明);
2、項目負責人應具有環境領域高級及以上職稱(需提供相關證明),具有5年以上的環?萍汲晒嚓P工作經歷(寫明項目名稱、項目主管部門及所承擔職務);
3、項目主要負責人熟悉斯德哥爾摩公約,參與過國際項目成果鑒定者優先;
4、項目組成員至少2人具有環境相關領域碩士及以上或中級及以上職稱(需提供相關證明),有3年以上的環?萍汲晒b定相關工作經歷(寫明項目名稱、項目主管部門及所承擔職務);
5、熟悉斯德哥爾摩公約者及POPs污染防治政策、技術者優先。
六、工作時間
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月之內完成工作大綱規定的全部活動。
七、獲取招標文件的方法及聯系方式
感興趣的單位可向如下聯系人免費索取詳細的模板。
聯系人:吳廣龍
電話:010-82268967
傳真:010-82200527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后英房胡同5號813室,郵編:100035
Email: wu.guanglong@fecomee.org.cn
八、接受投標的地點、人員及投標截止時間
所有投標文件應于2021年7月28日17:00(北京時間)之前通過郵寄、快遞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時間為準。投標文件應包括加蓋公章技術建議書和財務建議書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術建議書與財務建議書應分別密封,逾期遞交的建議書將予以拒收。
接收人:陳蘭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后英房胡同5號715室
電話: 010-82268993
接收傳真:010-82200517
接收電子郵件: chen.lan@fecomee.org.cn
九、其他注意事項
1、封裝要求:整個項目建議書的封裝應由一個外封袋和兩個內封袋組成。外封袋上應注明參與投標的項目名稱、單位名稱及通訊地址、聯系人姓名及電話。在兩個內封袋區分標注“技術建議書”及“財務建議書”;外封袋和內封袋均應密封完好,并加蓋單位公章。
2、人員簡歷要求:項目建議書所列人員應按照招標文件所列格式提交個人相關信息,并由本人親筆簽名確認。
3、技術方案要求:請參照工作大綱要求編寫技術建議書,并對擬采用的研究技術路線、技術方法和工作計劃進行有針對性的、詳細的、重點闡述,該部分內容是評標過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綱內容做出上述實質性展開闡述,技術建議書將被視為沒有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請有意參與投標的單位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項目管理方的相關要求認真編寫投標文件。如出現違規行為,我中心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我中心《關于嚴肅處理采購違法違規行為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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