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關于新增列硫丹等10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修正案。包括環境保護部在內的十二個部委于2014年3月25日發布了修正案生效的公告(公告 2014年 第21號)。我國應按公告要求努力在特定豁免期結束前(即2019年3月25日前)淘汰棉花和煙草行業兩種特定豁免用途的使用,實現硫丹在我國境內的全面淘汰。我國是目前全球唯一保留硫丹生產豁免的國家,其主要用于棉花和煙草種植病蟲害防治。為落實修正案要求,推動我國硫丹的淘汰與替代工作,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合作開發了“中國硫丹淘汰項目”(以下簡稱“硫丹項目”),旨在通過生物防治和替代技術淘汰中國蟲害防治領域使用的硫丹。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贈款項目績效評價管理工作,財政部印發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項目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財國合[2019]1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豆芾磙k法》要求,對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項目,運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準則、指標和方法,結合國際金融組織或外國政府貸款贈款項目預先設定的績效目標,對項目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科學的評價。硫丹項目自2017年啟動以來,在政策制定、替代技術篩選、推廣、宣傳教育等開展了大量工作,現擬按照財政部有關贈款項目績效評價要求聘請有資質的單位開展硫丹項目績效評價和影響評估工作。
一、目標
此項工作大綱的主要目標是:按照財政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項目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要求,對硫丹項目年度目標和項目活動、項目管理體系設置情況、資金撥付和使用、項目年度進展情況等開展績效評價;分析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總結項目取得的經驗,提出加強GEF項目監督管理的建議。
二、工作內容
此項咨詢服務工作預計將進行的任務和活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評價范圍
項目終期評價的主要范圍是:2017-2021年項目年度目標和項目活動、項目管理體系設置情況;資金撥付和使用、項目年度進展(政策制定和監管加強、農技人員、棉農、宣傳及推廣)情況;硫丹項目目標的實現程度及效果、項目實施對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影響等;分析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總結項目取得的經驗,提出加強GEF項目監督管理的建議。
項目的利益相關者:UNDP、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地方項目辦(新疆農業農村廳、兵團農業農村局)、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中國農業科學院棉花所、植保所、沈陽環科院、北京農業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中心、中國農藥工業協會、硫丹生產企業等。
2、關鍵評價問題
按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要求對國際政府贈款項目的相關性、效率、效果和可持續性四個方面進行評價:
(1)相關性:對照原定目標需要完成的主要指標,檢查項目實際實現的情況和變化,分析實際發生改變的原因,判定目標的實現程度;評價項目原定決策目標的正確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評價項目是否解決了當前中國(或地方)的實際問題。
(2)效率:對項目管理和機制、實施進度、配套資金、財務執行情況、受益者范圍及其反映進行評價。
(3)可持續性:項目的管理和/或運行機構的設置、人力資源、經費能否滿足項目持續運行的需要;項目的產出在項目結束之后能否可持續性地發揮作用;項目運行所依賴或支持的政策、制度能否得到持續的實施;評價項目做法和經驗是否具有可復制性和推廣性。
(4)效果和影響:評價項目對示范省的經濟社會和當地環境質量改善近期或長期的影響;評價項目對農技人員和棉農的影響;評價項目對利益相關部門和機構在農藥行業管理方面的影響;評價項目對生態環境和實現履約目標的影響,特別是在減少硫丹產生和生產廢物無害化方面;比較本項目與其他全球環境基金(GEF)發展型項目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環境改善、性別平等等方面的影響的優劣,并分析其原因。
3、評價方法
根據《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績效評價操作指南》,制訂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通過案卷研究、實地調研、問卷調查、座談會,個別及小組面訪等方法,對相關資料、數據、觀點等證據開展系統的收集、整理、審核和分析。
4、協助配合完成其他相關工作
參加項目下有關研討會及其他相關工作會議,配合其他相關的國際評估專家進行信息分享、溝通互動以從不同側面對項目進行更加全面和立體的評估。
三、產出及成果
本咨詢服務主要產出是:
產出1:項目績效評價實施方案(中文)(合同簽署后,10個工作日內提交);
產出2: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中文)(合同簽署后,3個月內提交);
產出3:《GEF中國硫丹淘汰項目績效評價》報告(中英文)(合同簽署后,6個月內提交)。
四、相關資質要求
承擔此項咨詢服務的單位至少需具備如下資質:
1)承擔此項咨詢服務的機構必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機構;
2)具有開展國際合作項目績效評價和影響評估的經驗和能力(每提供一個項目經驗得30分,需提供合同首頁、金額頁、蓋章頁復印件);
3)具備組織開展信息收集和現場溝通和協調能力;
4)參與過全球環境基金(GEF)下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履約項目者優先。
項目負責人和團隊成員需具備以下資質:
1)項目負責人應具有經濟學、管理學、環境經濟學碩士或相關專業以上學位(需提供專業證書復印件);
2)項目負責人應具備3年以上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經驗,具有較強的人際溝通能力;
3)項目負責人具備良好的協調能力和中英文溝通能力;
4)項目組其他成員應由至少4人組成,并獲得環境、經濟、化學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位(需提供專業證書復印件);
5)項目組其他成員至少2人應具備2年以上項目管理、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經驗、具有較強的人際溝通能力;
6)具有國際合作項目或環境方面績效評價的經驗者優先。
五、工作進度要求
本咨詢服務時間約為6個月。
序號 | 活動內容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 |
1 | 編制項目績效評價實施方案(中文) | | | | | | | | |
2 | 編撰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中文) | | | | | | | | |
3 | 編撰《GEF中國硫丹淘汰項目績效評價》報告(中英文) | | | | | | | | |
六、獲取公開征集文件的方法及聯系方式
感興趣的單位可向如下聯系人免費索取詳細的建議書征詢文件(含工作大綱)。
聯系人:張揚
電 話:010-82268258
傳 真:010-82200527
電 郵:zhang.yang@fecomee.org.cn
七、接受投標的地點、人員及投標截止時間
所有投標文件應于2021年6月30日17:00(北京時間)之前通過郵寄或快遞送至我中心。投標文件應包括加蓋公章技術建議書和財務建議書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術建議書與財務建議書應分別密封,逾期遞交的建議書將予以拒收。
投標文件接收人:陳蘭
電 話:010-82268993
傳 真:010-82200517
電 郵:chen.lan@fecomee.org.cn
單 位: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后英房胡同5號715室
郵 編:100035
八、其他注意事項
1. 封裝要求:整個項目建議書的封裝應由一個外封袋和兩個內封袋組成。外封袋上應注明參與投標的項目名稱、單位名稱及通訊地址、聯系人姓名及電話。在兩個內封袋區分標注“技術建議書”及“財務建議書”;外封袋和內封袋均應密封完好,并加蓋單位公章。
2. 人員簡歷要求:項目建議書所列人員應按照公開征集文件所列格式提交個人相關信息,并由本人簽名確認。簡歷格式要求見后。
3. 技術方案要求:請參照工作大綱要求編寫你單位的技術建議書,并對擬采用的研究技術路線、技術方法和工作計劃進行有針對性的、詳細的、重點闡述,該部分內容是評標過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綱內容做出上述實質性展開闡述,你單位的技術建議書將被視為沒有響應公開征集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請有意參與投標的單位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項目管理方的相關要求認真編寫投標文件。如出現違規行為,我中心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中心《關于嚴肅處理采購違法違規行為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